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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3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

作者:  来源:   发布时间:2023-11-01  浏览次数:

 

各单位、部门:

2023年是第 32 个全国消防日和省第 30个消防日。为进一步提升校园消防安全环境,全面提高学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素质,筑牢校园抵御火灾事故防线,加快实现校园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。根据《2023 年全省消防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》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学校组织开展“119”消防宣传月活动。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时间

2023年11月。

二、活动主题

预防为主,生命至上。

四、活动内容

(一)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普及。各单位、部门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宣传,利用展板、网络平台、公众号等各种途径发送消防安全相关知识,有效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。

(二)加强岗位人员业务技能培训。11月9日,学校将在鄞州及奉化校区开展灭火实操演练,提升师生员工火情发生初始阶段有效应对能力。各单位、部门自行组织逃生及扑救演练活动请确保演练期间安全。

(三)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。单位、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,对所属场所开展一次全面的用火、用电、用气等的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,及时消除隐患,整改落实到位。学校将对学生公寓、办公楼、食堂、实验室、图书馆、配电房等重点场所进行消防专项检查。

(四)采用多种形式强化教育效果。各单位、部门要根据师生员工特点,围绕活动主题,利用主题班会、课堂、会议、讲座、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成效,切实提升师生及员工消防安全素质,夯实消防安全基础,增强师生及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,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。

(五)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海报评比。“119”消防宣传月活动期间,将在线上举行消防安全宣传海报征集评比活动。学校将选取内容积极向上、画面特色鲜明、具有浙药特色的消防安全宣传海报10份(海报需作者原创作品),在两校区张贴宣传(需署名作者的学院、班级和姓名),发放消防宣传奖品。11月25日前,请各单位、部门将作品(图片大小要求2MB以上)通过钉钉发送给保卫处刘杨杨老师,请各学院通知学生踊跃参加。

五、活动要求

(一)强化组织领导。各单位、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知识宣传及学习活动,积极组织师生及员工参与学习,确保宣传月活动落细落实、见行见效。

(二)拓展形式内容。各单位、部门要创新思路,在本活动的基础上,综合运用警示性强、通俗易懂、师生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,进一步拓宽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。

(三)落实常态管理。消防安全是各项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,请各单位、部门加强日常消防工作的宣传教育,加大消防检查和培训力度,有效提升师生及员工的消防知识和消防技能。





保卫处

2023年11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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