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2025级新生户口迁移至学校集体户口的申报工作已开始,根据公安机关规定,现将收缴户口迁移证事项说明如下:
1.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。
2.户口需要迁入学校的2025级新生,须上交户口迁移证原件(在迁移证右上角用2B铅笔注明身高、血型、本人电话号码长号、专业、班级)和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)。请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报送。奉化校区请交至学院楼B楼101(3)室,鄞州校区请交至行政楼304室。
3.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到每名2025级新生,并对申请户口迁移新生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。因个人或学院原因造成材料不全的,派出所办理期间将不予补办。
4.学校2025级新生户口迁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止,逾期一律不再办理。
如有疑问请与安全保卫部(人武部)联系, 联系人:刘丙春。
安全保卫部(人武部)
2025年10月10日